穗恒运A: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可 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 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1.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 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年度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结合公司利润完成情况和公司年度 经营业绩考核、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标准, 其中绩效薪酬标准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60%。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月预发,且绩效薪酬不低于20%递延 至次年考核结束后兑现。
3.职工董事的薪酬。职工董事薪酬按照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
行。
(二)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为 准。根据2024 年1 月29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4 年 2 月24 日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每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 为13 万元(税前)。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 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生效。
(二)上述2026 年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上述薪酬是指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 税及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税费由公司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从发放的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规 定执行。本方案如与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则按上述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