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2-07  华金资本(000532)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我们对议案进行了认真阅读,并细致审核了候选人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名陈宏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其同时具备应有的独立性、良好的诚信状况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可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此页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之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燕飞 王怀兵

窦欢 安寿辉

2023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