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的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的公告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持有公司股份31,574,891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16%)的股东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2月4日,但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341,249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后根据该股东减持计划执行进展,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截至2024年12月16日,力合科创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3,671,66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7%。
公司于近日收到力合科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知前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至2025年2月4日已届满,其累计已减持本公司股份4,287,667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4%。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所得的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和大宗交易方式(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4、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4年11月7日-2024年12月17日 | 16.17 | 14.63~17.41 | 3,441,667 | 0.99 |
大宗交易 | 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26日 | 14.01 | 12.20~14.75 | 846,000 | 0.25 | |
合 计 | 4,287,667 | 1.24 |
5、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31,574,891 | 9.16 | 27,287,224 | 7.9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574,891 | 9.16 | 27,287,224 | 7.9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上文中的“减持比例”“占总股本比例”,均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344,708,340股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其减持计划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力合科创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减持期限已届满。
3、力合科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力合科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