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钠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议案7.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未获表决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下午得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5月10日被江苏证监局予以行政处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6个月,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关股东对该议案投出了反对票,导致议案未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新悦路23号新业楼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译军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67,749,8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5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7,374,1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3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0,37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42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7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75,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54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共11项,表决情况如下:
1.00《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6,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5%;弃权0股。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6,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5%;弃权0股。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6,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5%;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4.00《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6,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5%;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6,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5%;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6.00《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6,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5%;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7.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2%;反对267,377,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08%;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5%;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不通过。
8.00《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6,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5%;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9.0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6,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5%;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00《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等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6,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5%;弃权0股。
表决结果: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1.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6,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1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985%;弃权0股。
表决结果: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蔡海宁、周耀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