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黄振光、毕天晓、陈岚、肖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