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发生,以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以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5,768.54万元,占公司2023年6月30日净资产的42.80%,均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对外担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年8月18日
(此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虞熙春
李丘林
任光明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