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9)。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