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关于增加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87)。
2023年12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以书面方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现将该函说明如下:
1、临时提案人: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2、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结合上述情况,万泽集团提议:将2023年12月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序号 | 新增临时提案名称 |
1 | 《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说明: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截至目前,万泽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2,188,136股,通过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5,434,81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97,622,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2%。因此,万泽集团具备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2023年11月28日公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所有提案 | √ |
1.00 | 《关于下属子公司拟就名下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事宜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2023年11月28日、12月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账户或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12月8日,登记时间上午9时至11时半;下午3时至5时。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本公司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委托人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755-83241679
2、联系人:李畅、关雷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4”,投票简称为“万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1.00 | 《关于下属子公司拟就名下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事宜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