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1、2022年10月28日、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2、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议案。
3、2023年10月30日、1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等相关议案。
4、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议案。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一直
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但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资本市场情况及融资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后,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根据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此次终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后,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A股股票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