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9-08  万泽股份(000534)公司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7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9月7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7 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2016号云顶翠峰裙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林伟光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371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3,453,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2,352,359股的 38.0330%(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9,548,51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7,196,157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公司 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本数为482,352,359股)。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代表股份 126,999,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2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368人,代表股份数56,454,17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0人,代表股份数56,827,48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1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 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的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316,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6%;反对1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5%;弃权21,8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691,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9%;反对1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017%;弃权21,8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麦琪律师、刘梦露律师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