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5: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庄严
6.会议列席人员:庄严、曾观生、黄义兴、胡旭瑜、陈晓滨、齐异、高燕燕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用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25
1.议案内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原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用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