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3:2025年年度股东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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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之王(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猴之王(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 路 139 号蔡屋围金龙大厦东侧门 5 楼老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召开了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否决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人数条款)的股东大会议 案》。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猴之王(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二、否决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否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人数条款)的议案》(特别决议)
1.议案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实董事会决策力量,相应修订公司章 程(董事会人数条款)。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原章程“第一百零三条董事会由7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1 人”,现修改为“第一百零三条董事会由1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48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4%; 反对股数 193,563,5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否决议案的原因及相关具体安排
经出席会议股东充分讨论、审慎审议,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规模、治理效率及长期 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股东认为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人数条款)的股东 大会议案》中董事会人数调整的必要性尚不充分,因此上述议案被否决。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东会否决议案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猴之王(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