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拟讨论《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在满足公司员工住宿需求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公司成本,同意该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许萍、林金堂、邓乃文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