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和独立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其中董事胡建容先生、李寅彦女士、李靖先生,独立董事许萍女士、邓乃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俊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调整后的内部管理机构结构图如下: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震先生、林家迟先
生、李寅彦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