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华映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对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的反担保,是基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对公司对外融资进行担保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短期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资金拆借,可有效保障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许萍、林金堂、邓乃文
2023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