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4  华映科技(000536)公司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本次诉讼合计涉案金额:30.29亿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被告对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对华映科技损益的影响尚不确定。

一、 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于2019年1月4日决定立案受理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公司”)就与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因其他合同纠纷事项提起的民事诉讼,后续华映科技追加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股份”)及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为上述诉讼案被告。

二、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 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案经法院审议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华映百慕大应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映科技支付业绩补偿款3,029,027,800元;判处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就上述业绩补偿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司法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由三被告共同负担(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018号、2019-034号、2019-054号、2019-114号、2019-130号、2019-140号、2020-010号、2020-019号、2020-047号、2022-005号、2023-036号、2023-041号等公告)。

(二) 本案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华映百慕大及大同股份的《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

1、 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1) 请求撤销(2019)闽民初1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2) 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司法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等)由被上诉人承担。

2、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1) 请求撤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民初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

(2) 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 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次上诉尚未开庭审理。

四、 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17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4%。

五、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其他

1、本次上诉事项尚未开庭审理,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诉讼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

2、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上诉状》。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