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关于将母公司部分模组产线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母公司部分模组产线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母公司部分模组产线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提升公司主营业务协同效应,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营业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计划将母公司部分显示模组资产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彩”或“乙方”),本次转让资产交易总价约为人民币6,149.72万元(不含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该项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交易已取得国资批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3MA32TKKY2M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3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中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俊
注册资本:9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薄膜晶体管、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与零部件、电子器件、
计算机及其零部件、外围设备的制造生产、研发、设计、进出口销售、维修及售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和相关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与货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佳彩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华佳彩100%股权华佳彩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596,946.28 | 261,388.07 | 109,933.73 | -127,048.62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资产为模组产线相关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与部分长期资产,如自动贴合机、静电消除器、实装粒子AOI检查机、自动光学检查机、镭射切割机、硅酮胶+全自动贴合机、In-Line 3in1涂胶机、镭射异形切割机、自动烧录机等模组生产设备以及部分办公设备、低值财产等。
本次资产划转以相关资产在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进行转让,预计总价值约为人民币6,149.72万元(不含税)。
本次拟转让相关资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拟转让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
1、交易安排
甲方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转让合同约定的标的资产,乙方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合同约定的标的资产,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对价。
2、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为甲方模组产线相关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与部分长期资产。
3、交易对价
3.1定价依据
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0日出具的“华兴审字[2024]24001370010号”2023年度《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下简称“《202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的账面价值等为依据,双方同意合同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大写)陆仟壹佰肆拾玖万柒仟壹佰伍拾贰元整(¥61,497,152元),合同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含税价格为:人民币(大写)陆仟玖佰肆拾贰万陆仟伍佰元整(¥69,426,500元)。
4、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4.1支付方式
双方确认,上述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含税的全部交易对价。
4.2发票
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款后开具相应发票,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的资产,增值税税率为3%;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资产,增值税税率为13%。以上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5、税费
双方同意,由于签署以及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所有税收和政府收费,由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
6、交割
6.1交割方式
甲方应将标的资产相关的购置合同、发票等产权证明文件及全部与之相关的资料转移至乙方。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标的资产交付给乙方。
6.2交割日
交割日为2024年12月31日,双方应于交割日前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工作。
双方确认,自交割日起,乙方即享有标的资产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所有权利,标的资产应视为专属于乙方的财产,所有有关的一切权益均应由
乙方单独享有。如标的资产附着有担保物权,则甲方应保证乙方行使前述权利不受任何影响;如因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导致乙方前述权利受到任何影响,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6.3其他
甲方应配合乙方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或备案(若有)。
7、员工安置
本次资产转让仅转让模组产线,不涉及员工安置。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通过提升主营业务协同效应,降低营业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交易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仅是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转移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