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充分论证,并就有关事项与相关方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表意见如下:
此次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旨在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获取、提升公司装机规模,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综合实力和行业竞争力。本次投资双方按比例共同出资,且所设立的七家合资公司均由公司方面运营管理,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该项投资,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蔡红君先生、王晓成先生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冯科、李书锋、翟业虎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