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发展: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为15,77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0.94%。上述担保在正常履行之中,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发生;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冯科、李书锋、翟业虎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