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听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现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高效、有序地推进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科、李书锋、翟业虎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