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电: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33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