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股网  2024-06-12  中绿电(000537)公司公告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债券代码:14856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6号楼202-4单元)

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4年6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2023年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33号),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3年12月28日至29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3绿电G1”,债券代码为“148562”,票面利率3.37%,债券期限为3年。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公司债券“23绿电G1”仍在存续期,除此以外发行人无其他存续公司债券。

二、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了《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中信证券作为发行人已发行的公司债券“23绿电G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发行人于2024年4月26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4,081,63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94.2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2,430,105.9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204,081,632.00元,其余1,578,348,473.96元计入资本溢价。向特定对象发行的204,081,632股于2024年5月21日完成登记上市。

发行人于2024年6月5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拟变更注册资本情况,发行人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62,520,720元。

第七条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2,066,602,352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62,520,720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62,520,720

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66,602,352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66,602,352

股。

除对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重大事项影响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经营一切正常。上述事项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有关约定,中信证券作为发行人存续公司债券“23绿电G1”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队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