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3-19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3686号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药空间二楼宝相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首席执行官、总裁董明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27人,代表股份1,127,331,7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738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6人,代表股份924,731,1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46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202,600,6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7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22人,代表股份83,074,4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23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2人,代表股份26,659,7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8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56,414,7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396%。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并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议案1.0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同意1,127,164,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2%;反对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100,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82,907,1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86%;反对6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9%;弃权100,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议案2.00《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1,127,187,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2%;反对5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88,6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82,930,0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2%;反对5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0%;弃权88,6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议案3.00《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1,127,20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9%;反对4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84,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82,949,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0%;反对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9%;弃权84,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审议议案4.00《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1,127,206,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9%;反对40,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84,3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82,949,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4%;反对40,8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弃权84,3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审议议案5.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1,127,235,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5%;反对86,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82,978,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40%;反对86,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6%;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审议议案6.00《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1,127,181,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14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82,923,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8%;反对14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8%;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七)审议议案7.0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1,120,114,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98%;反对5,124,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46%;弃权2,092,6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6%。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5,857,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127%;反对5,124,3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683%;弃权2,092,6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9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伍志旭 杨杰群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