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重要提示:股东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或“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披露《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鱼跃”)计划在2023年7月17日至2024年1月1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937,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披露《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江苏鱼跃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6日期间将其所持公司10,073,400股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转让后其持股比例由5.56%下降至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鱼跃《关于竞价减持计划届满暨减持实施进展之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月13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届满,
江苏鱼跃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2023年7月17日至2024年1月13日期间,江苏鱼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了公司35,936,63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99997%,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江苏鱼跃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在2023年7月17日至2024年1月13日期间,江苏鱼跃根据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了公司35,936,63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9999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江苏鱼跃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7月17日 -2023年11月24日 | 52.37 | 35,936,638 | 1.99997% |
二、江苏鱼跃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江苏鱼跃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在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26日期间,江苏鱼跃亦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了公司35,668,1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98502%。
截至2024年1月13日,江苏鱼跃仍持有云南白药28,311,77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57562%。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 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江苏鱼跃 | 合计持有股份 | 99,916,513 | 5.56% | 28,311,775 | 1.5756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9,916,513 | 5.56% | 28,311,775 | 1.5756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2、江苏鱼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鱼跃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鱼跃出具的《关于竞价减持计划届满暨减持实施进展之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