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通讯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监事会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通讯会议
3、监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5名(其中独立监事1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独立监事1名)。周志坚监事会主席、施燕监事、李瑞明监事、黎清监事、沙奇林独立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议案经5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5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5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