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通讯会议
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通讯会议于2024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东能源托克逊县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期50万千瓦工程的议案》
为落实新疆产业发展战略,顺利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广能托克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东能源托克逊县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期50万千瓦工程,二期工程总投资184,446.18万元,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0%设置为37,039.24万元,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资金需求向广能托克逊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分批增资解决。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能源托克逊县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托克逊项目”)位于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总装机规模100万千瓦,拟在小草湖区域和阿拉沟区域各布置50万千瓦容量风电。托克逊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容量50万千瓦,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10MW级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50MW/100MWh储能系统。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场区风能资源较好,预计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约2,005小时,总体投资经济可行。
(2)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托克逊项目是公司在东疆突破性实现战略性布局的首个项目,也是首个单体百万千瓦陆上风电基地项目;本次投资建设是公司贯彻落实“十四五”新能源大发展战略部署,立足广东、走向全国,积极开拓布局新疆地区新能源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电力服务区域,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升级。
项目在后续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工程建设风险、电价波动风险、运营安全风险等。公司将科学做好项目工程管理、生产安全管理,加强电力市场研判及应对,全力将有关风险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本议案经11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保障新能源项目持续发展和经营资金安全,董事会同意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7,360.50万元,其中我公司按照50%的股比出资总额不超过13,680.25万元。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4-55)。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已经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5名关联方董事郑云鹏、梁超、李方吉、李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经6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通讯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