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中天金融(000540)公司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并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及时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实施监督。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事项
1第八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2022年4月29日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事项
的议案; 7.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第八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2022年8月8日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第九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2022年8月25日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第九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2022年8月30日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第九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2022年10月11日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6第九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质押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

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董事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的情况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2022

年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事项均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各项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情况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核查,并就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三)内部控制的监督

公司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查,董事会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聘请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予以认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积极督促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加强内控执行层面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内控管理的质效。

(四)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落实和执行,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对未披露信息保密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检查情况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的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八)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和自身履职能力,履行监事会职责,增强监督有效性。监事会也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公司财务、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