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3:关于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2  *ST中天(000540)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

证券代码:400174证券简称:中天3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2023年7月12日,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或“公司”)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送达的(2023)黔01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黔01破6号《决定书》,贵阳中院已于7月11日裁定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惠州分行”)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3.法院裁定的类型:重整。

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贵阳中院送达的《通知书》,公司债权人平安银行惠州分行以中天金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有重生价值和挽救的可能为由向贵阳中院申请对中天金融进行重整。在申请审查程序中,平安银行惠州分行向贵阳中院申请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2023年5月4日,公司收到贵阳中院送达的(2023)黔01破申13号《决定书》,贵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

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贵阳中院送达的(2023)黔01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黔01破6号《决定书》,贵阳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平安银行惠州分行对中天金融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根据相关规定,现就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概述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57279248X

住所地:惠州市惠城区麦地东路8号泰豪绿湖新邨A1-A4栋1层02部分、03号、05-08号、2层01号部分及3层01号部分

负责人:庄复兴

(二)受理法院、裁定受理时间及裁定书案号受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时间:2023年7月11日裁定书案号:(2023)黔01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

(三)裁定书主要内容(2023)黔01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4月26日,申请人平安银行惠州分行以被申请人中天金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中天金融进行重整。被申请人中天金融对债权人申请对其重整并无异议。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平安银行惠州分行提交的证据,结合中天金融提交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天金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受理条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对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3)黔01破6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4月26日,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向本院申请对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2023年7月11日,本院裁定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对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指定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275191547、18275191537、0851-86988430、0851-86988187、0851-86988922、0851-86988736、0851-86988046、0851-86987958

联系邮箱:ztjrlsglr@163.com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1楼接待大厅

三、重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中天金融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中天金融将被宣告破产。重整事项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贵阳中院(2023)黔01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

(二)贵阳中院(2023)黔01破6号《决定书》。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