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3:关于公司重整期间债权人申报债权相关安排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4  *ST中天(00054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400174证券简称:中天3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期间债权人申报债权相关安排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2023年7月12日,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或“公司”)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送达的(2023)黔01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黔01破6号《决定书》,贵阳中院已于7月11日裁定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关于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

2.2023年7月13日,贵阳中院发布(2023)黔01破6号《公告》,公司各债权人有权及时申报债权。

一、债权申报期限债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请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债权应计算至2023年7月11日(含当日)。

二、债权申报主体认为对中天金融享有债权的主体,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重整申请受理日视为到期,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涉及未决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债权,债权人亦可向管理人申报。购房者和职工无需申报债权,管理人将主动调查后对接购房者、职工确认。

三、预重整程序与重整程序的衔接中天金融预重整期间已申报过的债权,无需再行申报,因预重整期间债权利息、罚息等计算至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债权人可补充申报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11日(含当日)期间债权产生的利息、罚息等债权。

四、债权申报方式请各债权人于2023年8月25日前通过网络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前述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

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申报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5571292联系电话:18275191547、18275191537、0851-86988430、0851-86988187、0851-86988922、0851-86988736、0851-86988046、0851-86987958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1楼接待大厅

五、重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中天金融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中天金融将被宣告破产。重整事项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贵阳中院(2023)黔01破6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