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3: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重整被指定管理人暨债权人申报债权相关安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400174证券简称:中天3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重整被指定管理人
暨债权人申报债权相关安排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2023年8月1日,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或“公司”)子公司贵阳中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融汇物资有限公司、贵阳南明中天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遵义有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金融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中天城市节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0家子公司”)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相关债权人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贵阳中院申请重整。贵阳中院已于2023年7月31日裁定受理上述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暨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2023年8月1日,贵阳中院发布(2023)黔01破16号至25号《公告》,10家子公司各债权人有权及时申报债权。
3.2023年8月2日,公司收到贵阳中院送达的(2023)黔01破16号至25号《决定书》,贵阳中院指定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清算组担任10家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3)黔01破16号至25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7月31日,贵阳中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裁定受理10家子公司重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指定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清算组担任10家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贵阳中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8275191547、18275191537、0851-86988430、0851-86988187、0851-86988922、0851-86988736、0851-86988046、0851-86987958
联系邮箱:ztjrlsglr@163.com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1楼接待大厅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
(一)债权申报期限债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请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债权应计算至2023年7月31日(含当日)。
(二)债权申报主体认为对10家子公司享有债权的主体,可向10家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重整申请受理日视为到期,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涉及未决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债权,债权人亦可向管理人申报。购房者和职工无需申报债权,管理人将主动调查后对接购房者、职工确
认。
(三)预重整期间债权调查与重整程序的衔接中天金融预重整期间已参与过债权调查的债权,无需再行申报,因预重整期间债权利息、罚息等计算至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债权人可补充申报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含当日)期间债权产生的利息、罚息等债权。
(四)债权申报方式请各债权人于2023年9月5日前通过网络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前述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申报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5571292联系电话:18275191547、18275191537、0851-86988430、0851-86988187、0851-86988922、0851-86988736、0851-86988046、0851-86987958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1楼接待大厅
三、重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中天金融及相关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中天金融及相关子公司将被宣告破产。重整事项将对中天金融及
相关子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中天金融及相关子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贵阳中院(2023)黔01破16号至25号《决定书》;
(二)贵阳中院(2023)黔01破16号至25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