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中天1: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及相关安排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7  *ST中天(00054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400174证券简称:R中天1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及相关安排的公告

一、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及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情况2023年9月25日,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金融”或“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中天南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天南方置业”)、珠海爱奇湾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湾发展”)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送达的(2023)黔01破申

52、56号《民事裁定书》,深圳中天南方置业以其资不抵债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自行向贵阳中院申请重整;爱奇湾发展债权人么道工程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爱奇湾发展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贵阳中院申请对爱奇湾发展进行重整;贵阳中院裁定受理上述重整申请。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2023年9月25日,贵阳中院指定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

司清算组担任深圳中天南方置业、爱奇湾发展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

(一)债权申报期限债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请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债权应计算至2023年9月25日(含当日)。

(二)债权申报主体认为对深圳中天南方置业、爱奇湾发展享有债权的主体,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重整申请受理日视为到期,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涉及未决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的债权,债权人亦可向管理人申报。购房者和职工无需申报债权,管理人将主动调查后对接购房者、职工确认。

(三)预重整期间债权调查与重整程序的衔接中天金融预重整期间已在债权调查过程中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的,无需再行申报;债权人可补充申报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9月25日(含当日)期间债权产生的利息、罚息等债权。

(四)债权申报方式请各债权人于2023年10月26日前通过网络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前述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

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申报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5571292联系电话:18275191547、18275191537、0851-86988430、0851-86988187、0851-86988922、0851-86988736、0851-86988046、0851-86987958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1楼接待大厅

四、重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贵阳中院(2023)黔01破申52、56号《民事裁定书》;

(二)贵阳中院(2023)黔01破39、40号《决定书》;

(三)贵阳中院(2023)黔01破39、40号之一《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