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项目服务团队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康
仲 涛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