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作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康
仲 涛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