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山照明”)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及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认可,将自首次增持之日(2024年6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电子集团和香港华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于2024年9月2日收到电子集团和香港华晟的告知函,现将电子集团和香港华晟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的数量
电子集团、香港华晟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首次增持之日(2024年6月3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是否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
本次增持不基于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不符合相关身份时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4年6月3日至 2024年9月2日,电子集团和香港华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8,342,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43%,其中增持A股股份9,500,000股,占A股比例为0.76%,增持均价为4.7449元/股;增持B股股份8,842,550股,占B股比例为2.91%,增持均价为2.3826港元/股。本次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名称 |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 本次增持 |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9,826,793 | 8.38% | 0 | 129,826,793 | 8.38% |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2,694,246 | 7.92% | 9,500,000 | 132,194,246 | 8.54% |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 188,496,430 | 12.17% | 8,842,550 | 197,338,980 | 12.74% |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5,482,252 | 1.65% | 0 | 25,482,252 | 1.65% |
合计 | 466,499,721 | 30.12% | 18,342,550 | 484,842,271 | 31.30% |
注:“本次增持”指期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9月2日,“本次增持前”指2024年6月3日前,“本次增持后”指2024年9月2日。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电子集团及香港华晟承诺,将在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佛山照明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