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4-080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及2024年12月1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300万股A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48,778,230元减少至1,535,778,230元,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债权人通知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三、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自2024年12月17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此期间的工作日内09:00—11:30、14:00-17:00 ;
(二)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玉芬、王广英;
2、联系电话:(0757)82966062/82966028。
3、电子邮箱:guangying.wang@chinafsl.com
(四)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