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折股比例公告
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折股比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集团”)与本公司于2003年9月29日签署的《合并协议》,TCL集团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以部分所发行的股票为对价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合并后本公司注销法人资格,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票将转换为TCL集团发行的新股。 本公司接到TCL集团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已于2004年1月2日作出核准本次发行及本次合并的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号文】的核准,TCL集团及本公司将于2004年1月5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同时刊登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本次合并的《合并报告书》,对本次发行及本次合并的详细情况予以公告。 TCL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已确定为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26元,并将于2004年1月7日发行。根据TCL集团与本公司的《合并协议》,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票将按4.96478873的折股比例转换为TCL集团发行的新股,换股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1月6日,转换办法详见本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合并报告书》。 本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退市,TCL集团将予以协助,换股完成并经批准后,本公司将退市并注销。 特此公告。 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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