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电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勤勉尽职、认真、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2022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5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张云燕、谢敬东、姚王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全部会议,并对审议的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次数 | 担任期间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张云燕 | 17 | 2018.4 -至今 | 17 | 0 | 0 |
谢敬东 | 17 | 2021.4 -至今 | 17 | 0 | 0 |
姚王信 | 17 | 2021.4 -至今 | 17 | 0 | 0 |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我们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调查,积极收集资料,深入分析各重大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潜在风险,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十届十七次会议,我们对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建设中煤新集利辛电厂二期项目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十届二十次会议,我们对公司向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为涣城发电公司申请20,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为钱营孜发电公司申请120,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为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申请204,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为山西潞光发电有限公司申请105,000万元项目贷款担保。提供担保有利于这四家公司节约融资利息,降低经营成本。上述担保事项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法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三)选举董事、聘用高管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了卢浩、米成为公司董事,聘任沈
春水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上述人选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度股利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股利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266,863,3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0.48元(含税),计派现金股利108,809,439.89元,占公司2022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30.8%,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经认真阅读《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照公司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切实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保证了公司资金安全和信息披露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到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调查,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我们将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客观、公正的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云燕 谢敬东 姚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