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电力:23-25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8  皖能电力(00054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543.SZ证券简称:皖能电力编号:2023-25
债券代码:149126债券简称:20皖能01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本息兑付及摘牌

公告

特别提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3年付息、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

日。凡在2023年

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于2023年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兑付的权利。

公司将于2023年

日支付本期债券自2022年

日到2023年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根据《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

皖能

”,代码为“149126”。

4、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100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证监许可[2019]788号文。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2.75元。10、起息日:起息日为2020年5月25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5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5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20年6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付息方案

“20皖能01”的票面利率为2.75%,每1手“20皖能01”(面值1,000元)兑付本金、派发利息合计为人民币1,027.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兑付本金、派发利息合计为:人民币1,022.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兑付本金、派发利息合计为:人民

币1,027.50元)。

三、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债权登记日、兑付日及摘牌日

1、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2023年5月24日

2、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

3、本期债券兑付日:2023年5月25日

4、本期债券摘牌日:2023年5月25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付息对象本期债券兑付、付息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皖能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付息办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本金及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及兑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及兑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利息及兑付本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以及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实施期限由2021年11月6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兑付、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联系人:付蕾联系电话:0551-62225826传真:0551-62225800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联系人:刘杰、李婉璐、沈明、陈实、马梦琪联系电话:010-60833977传真:010-60833083

3、本次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联系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