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10  金浦钛业(000545)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过对公司报告期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了解和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要求,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94.25万元,系控股股东委托上市公司对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管理产生的托管费用及委派人员工资性费用。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单文峰、孙洋

二○二三年八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