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下属合营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促进其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单文峰、孙洋二○二三年九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