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持有的公司34,000,000股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13.35%,占公司总股本的3.45%。
2、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金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金浦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中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比例达到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5年3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金浦集团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告知书((2024)浙01执84号),因案件执
行需要,本院将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户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持有金浦钛业(000545)3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以每个包1700万股,共两个包进行拍卖处置,现以人民币2.18元乘以股数,确定拍卖参考价合计为74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拍卖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拍卖日期 | 拍卖 机关 | 原因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17,000,000 | 6.67% | 1.72% | 否 | 2025-4-8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 | 司法执行 |
17,000,000 | 6.67% | 1.72% | ||||||
合计 | -- | 34,000,000 | 13.35% | 3.45% | -- | -- | -- | -- |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拍卖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被拍卖数量(股) | 占其拍卖时点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备注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 | 8.87% | 3.04% | 两次流拍,法院裁定划转至债权人 |
30,000,000 | 9.74% | 3.04% |
23,401,448 | 7.60% | 2.37% | ||
合计 | 83,401,448 | / | 8.45% |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4,700,000 | 25.81% | 47,980,296 | 206,719,704 | 100% | 25.81% |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轮候冻结 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轮候期限(月) | 轮候机关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94,025,579 | 36.92% | 9.53% | 否 | 36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54,700,000 | 100.00% | 25.81% | 否 | 36 | |||
61,000,000 | 23.95% | 6.18% | 否 | 36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
61,000,000 | 23.95% | 6.18% | 否 | 36 |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金浦集团最近一年大额债务逾期情况、违约记录及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情况如下:
类型 | 序号 | 债权人名称 | 债务人名称 | 担保人名称 | 剩余债务金额(万元) | 是否涉及诉讼或仲裁 | 进展 |
金融负债 | 1 | 宁波海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钟山化工有限公司;南京金浦东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钟山新材料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郭金东、许春兰 | 16,300.00 | 是 | (2024)苏0211执2530号(执行中)涉及债务本金16300万,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通过拍卖将该笔债权转让给宁波海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宁波海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金浦东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金浦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郭金东、许春兰 | 3,100.00 | 是 | (2024)苏0104民初10543一审已开庭未判决,金浦集团持有的金浦钛业股权被轮候冻结61,000,000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已通过拍卖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3 | 3,900.00 | 是 | (2024)苏0104民初10543一审已开庭未判决,金浦集团持有的金浦钛业股权被轮候冻结61,000,000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已通过拍卖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4 |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968.00 | 中止 | 鉴于三胞重整方案,三笔主债权均展期八年(从2022年起算),展期期间债权人无法主张实现担保债权 | ||
5 |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 | 中止 | |||
6 | 江苏鸿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200.00 | 中止 |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 | 南京金浦东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金东、许春兰 | 8,000.00 | 否 | 因该笔贷款质押物为金浦钛业股票4700万股,该笔股票被司法冻结,贷款于2024年10月31日到期后无法办理转贷。 | |
担保涉及诉讼或仲裁 | 8 |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古纤道投资有限公司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996.16 | 是 | (2023)浙民终741号执行中,金浦集团持有的金浦钛业股权被司法冻结37,356,165股,司法标记206,719,704股,轮候冻结94,025,579股。另有30,000,000股已划转至新湖创投,53,401,448股已拍卖并完成过户。 |
9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古纤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110.91 | 是 | (2023)浙民终728号:执行中,金浦集团持有的金浦钛业股权被轮候冻结254,700,000股。 | |
10 |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钟山化工有限公司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郭金东、许春兰 | 27,000.00 | 是 | 仲裁已裁定,已进入执行阶段,有可供执行的抵押权。 | |
11 |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南京金浦小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差额补足) | 15,000.00 | 是 | 仲裁已裁定,已进入执行阶段,有可供执行的抵押权。 | |
大额经营负债涉诉情况 | 12 |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22,022.00 | 是 | (2023)苏0106民初14367号,一审判决金浦集团支付中核华兴18890万元工程款及对应利息3132万元,进入执行阶段,可执行已查封的金浦集团名下房产。 |
2、本次司法拍卖系申请执行人浙江新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浦集团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2023)浙民终741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作出相关裁定。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金浦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金浦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4、上述逾期及违约记录,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持续关注此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告知书、拍卖公告((2024)浙01执84号)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