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6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金叶)和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汇盈)考虑到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设备检修更新及停工清槽等原因,决定自2023年4月13日起实施停产,预计停产2个月。2023年6月1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称,因江西新金叶及江西汇盈设备检修等工作尚未完成,且在上述期间未及时续办到期的危险品废物经营许可证,将继续对江西新金叶及江西汇盈进行停产,预计继续停产3个月,本次公告新增停产理由“未及时续办到期的危险品废物经营许可证”。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1、请你公司分别说明江西新金叶和江西汇盈危险品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及到期时间,危险品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后
江西新金叶和江西汇盈其他业务是否仍能够正常生产经营。
2、请你公司说明江西新金叶和江西汇盈截至目前续办危险品废物经营许可证进展情况,是否存在重大障碍。
3、请你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3条的规定,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情形。请律师、独立董事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