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端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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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端旭)
本人于2024年06月13日起担任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职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端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历任浙江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所副所长,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1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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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审慎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任职期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任职期间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端旭 | 7 | 0 | 7 | 0 | 0 | 否 | 3 | 3 |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为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2024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王端旭 | 1 | 1 | 0 |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4年8月23日起担任公司第十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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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已出席并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审计监察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审计监察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者交流与权益保护
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注重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同时,本人也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供相关建议意见,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深入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发展情况,持续跟进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积极参与公司日常运作,2024年度的现场履职时间为15天。本人多次到访公司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沟通交流经营情况,参加公司投资项目会议、公司制度与流程优化经验分享会、公司合规培训等,充分参与公司的合规化管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履行职务,认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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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重点关注交易的公允性、必要性,并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或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相关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公司2023年度费用有所下降。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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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对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程序进行审核,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选举和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与届满离任独立董事间进行充分沟通,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交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事项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顺利完成任期履职。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以独立、公正、谨慎、勤勉的态度,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以及公司运作的规范化,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王端旭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