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发展: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发回重审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11,694.12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发回重审一审判决结果,航天工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长峰航 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峰”)将依法提起上诉。公司将在获得 最终判决后,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为准。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2 年1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长峰与荀金标及蔡君的业绩补偿款纠纷 一案由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 年12 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业绩 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 民辖终664 号《民事 裁定书》,本案移送至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处理。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已于 2023 年8 月1 日立案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 年8 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根据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1283 民初7136 号《民事判决 书》,一审判决驳回南京长峰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南京长峰 负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 年9 月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南京长峰依据法律规定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江苏省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苏12 民终420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2023)苏1283 民初7136 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江苏省 泰兴市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南京长峰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予以退回。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2025 年11 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5)。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南京长峰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苏1283 民初 1464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南京长峰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原审 一审时已交)。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 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发回重审一审判决结果,南京长峰将依法提起上诉。诉讼最终结 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在获 得最终判决后,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2025)苏1283 民初14642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