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方案》的内容,并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额度超过20%的,系公司与关联方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未触发或减少销售商品、采购商品行为所致,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客观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签署:
独立董事:余卓平 独立董事:陈江峰
独立董事:王悦
2024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