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独立董事意见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原则,经查阅有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及修订的《创元科技在财务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管理办法》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降低和化解公司在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具有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梁俪琼
顾秦华
葛卫东
袁 彬
二〇二三年四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