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关于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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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24-A15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鉴于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元科技”或“公司”,“甲方”)
与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乙方”)于2021年03月19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4年04月26日到期。为了推动公司相关产业的发展,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等目标,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于2024年03月27日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可从事的金融服务。
(二)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创元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创元集团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2024年0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预案。关联董事沈伟民先生、周成明先生、陆科杰先生、荀书斌先生、钱华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公司制订了《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管理办法》,以维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款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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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813774377XR;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44H33205000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创元集团”)出资80,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80%,创元集团全资子公司苏州创元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创元产投”)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本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创元大厦6楼。法定代表人:周成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业务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情况
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7,665.1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8,113.2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7,678.08万元。财务公司近三年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体系健全,财务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高,拨备充足,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公司发展稳定向好。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293,591.9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10,744.48万元。资本充足率为47.67%。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4,422.84万元,净利润3,401.21万元(未经审计)。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一母公司创元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构成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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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核查,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甲方(创元科技,下同)在乙方(财务公司,下同)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所公布的存款利率。
(二)甲方在乙方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单日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9亿元。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贷款服务时,需另行订立贷款协议(其中列明贷款的条件及条款),该协议应符合甲方适用的上市规则的规定。乙方收取的贷款利率原则上应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
(四)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每年因向甲方提供贷款,年度贷款金额不超过14亿元,所收取的年度累计贷款利息金额应不超过0.7亿元。
(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提供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18亿元。
(六)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七)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等敞口类金融服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第三方保证等。
四、关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在乙方业务范围内,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金融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
1、为甲方提供贷款;
2、吸收甲方的存款;
3、为甲方办理资金结算与收付;
4、为甲方办理票据承兑、贴现;
5、为甲方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金融咨询与培训服务:根据甲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不同主题的金融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
7、其他服务:乙方将与甲方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甲方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三)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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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后方能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叁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4、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风险评估情况及控制措施
经公司查验,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也不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此外,本公司制定了《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及《创元科技在财务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管理办法》,以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截至目前,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02月29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2,236.91万元,贷款余额为37,650万元,2024年2月财务公司提供给本公司贷款所收取的累计贷款利息金额为20.63万元。财务公司给予本公司的授信总额为86,3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预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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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财务公司能为公司提供长期优质的金融服务,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金融服务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临时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需按规定程序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金融服务协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5、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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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签章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