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51
股票简称:创元科技
编号:2026-025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4 月8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6-012),于2026 年5 月22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8 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 28 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 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4、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 周成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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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2 人,代表股份 180,388,7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14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175,155,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3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0 人,代表股份 5,233,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1 人,代表股份7,947,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2,714,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5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0 人,代表股份5,233,40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6%。
3、公司董事及高管,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江苏益友 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书面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79,839,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3%;反对 483,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9%;弃权66,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同意7,397,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845%; 反对483,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0%;弃权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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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79,839,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3%;反对 483,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9%;弃权66,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同意7,397,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845%; 反对483,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0%;弃权 6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8355%。
3、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79,764,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0%;反对 618,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1%;弃权5,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7,323,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463%; 反对618,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82%;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54%。
4、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79,834,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6%;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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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9%;弃权71,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
同意7,392,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16%; 反对483,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0%;弃权 7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4%。
案。
5、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同意179,821,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5%;反对 495,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8%;弃权71,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
同意7,380,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23%; 反对495,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80%;弃权 7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7%。
6、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179,738,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6%;反对 558,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8%;弃权91,24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
同意7,297,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199%; 反对558,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20%;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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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0%。
7、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议案。
同意179,766,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1%;反对 531,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5%;弃权91,04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同意7,32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705%; 反对531,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40%;弃权 91,0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5%。
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179,753,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0%;反对 563,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4%;弃权71,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
同意7,31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099%; 反对563,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17%;弃权 7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4%。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9、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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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79,766,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1%;反对 531,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5%;弃权90,94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同意7,32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705%; 反对531,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52%;弃权 90,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3%。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陶奕、张志丰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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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签章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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