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独立董事关于投资建设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的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投资建设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窑煤公司投资建设兰州新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符合甘肃省及兰州市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优化公司煤电产业布局,促进公司煤炭资源的转化消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该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延长加粗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做大做强电力产业,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兰州新区热电联产项目。
独立董事:田松峰、周一虹、陈建忠、袁济祥、刘新德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