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战略管理办法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GANSU ENERGY CHEMICAL CO.,LTD
战略管理办法
2023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战略制定与修订 ...... 2
第三章 战略规划的实施和监控 ...... 3
第四章 附 则 ...... 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促进公司战略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全资及控股的子公司。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战略管理,是指公司对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制定、实施管理等工作的管理。第四条 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构成公司的战略规划体系。公司发展战略是对公司未来五年及以上时期内的战略定位、发展思路、战略目标、发展路径、业务组合等进行的总体谋划。
公司发展规划包括公司五年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各单位发展规划三类。公司五年发展规划是对公司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商业计划、战略举措、行动方案的整体规划。专项规划是在某一专项领域,为支撑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实现,制订的包含目标、路径、举措的行动方案。各单位发展规划是各单位以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五年发展规划为依据,对本单位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和行动举措做出的基本规划。
第二章 战略制定与修订
第五条 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制订根据公司统一部署及发展需要开展编制工作。发展战略、五年发展规划由规划发展与环境保护部拟订建议方案,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订后,提请董事会审议;各专项规划、各单位发展规划由各单位审定经相关会议审批后报公司备案。
第六条 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的编制,必须以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为指导,遵循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和充分论证的原则,广泛征求公司内部各方面的意见。
第七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是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主体,负责协助
战略发展委员会落实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中期发展规划的制订工作。公司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制订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专项规划、发展规划。第八条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中期发展规划原则上应在环境及形势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公司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经营策略,统筹部署行动计划、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第九条 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原有发展战略或规划不再适应公司发展新情况,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对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战略规划的实施和监控第十条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中期发展规划通过定期经营调度会、审计监督、绩效评价、单位负责人考核、规划实施评价等措施推进实施。第十一条 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的统一组织工作。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经营单位。第十二条 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公司五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控,公司各职能部门、经营单位负责本机构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控。第十三条 为全面监控战略规划实施,公司实行战略规划实施报告制度。
第四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